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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2017-11-06 10:34

一、学生进行实验前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文明和遵章守纪教育,认真学习有关实验室的规定和设备操作规程。

二、学生必须按时上实验课,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未做实验或缺做实验达总实验次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能参加该课考试。

三、实验前应认真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初步了解实验所用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原则上没有预习的学生不能做实验,必须重新预习。

四、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实验室。进入实验室不得高声喧哗,不得随便窜走,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不准拔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五、实验中应服从教师指导,按规程进行操作,认真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如实测定实验数椐,不得草率从事,不得抄袭他人或臆造实验结果。

六、实验中要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实验材料,爱护仪器设备。在实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水源等,保护现场,并报告指导教师及时处理。凡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他仪器设备而导致损坏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椐情节轻重按规定赔偿损失。

七、实验完成后,应主动整理仪器设备和实验工具,关闭水、电源;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和实验记录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的任何物品不得带出。

八、实验结束后,学生应认真地分析实验结果,处理数椐,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

九、学生拟利用业余时间重做实验,须事先与实验室指导教师联系预约,在教师的指导下重做;重做实验需酌情付款。